为了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推进研究性教学、培养学术型人才、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河工大政教〔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执行方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推免生推荐工作,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认真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组织做好推免工作。组长由书记、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其他相关领导、系室主任和教师代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办,教学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条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均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不少于 5 人),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进行审核鉴定。
第三条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结合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学位点、重点学科、专业建设等情况,对推免生推荐名额进行分配并公示。
第四条 推免对象为学校计划内全日制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第五条 本方案适用于普通推免生推荐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 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推荐: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行政处分记录。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以学院最后一次公示时,学生主修专业所有已修课程成绩为准)排名在本专业前 20%(四舍五入计算)
学分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 1×学分 1+课程成绩 2×学分2+……课程成绩 n×学分 n)/(学分 1+学分 2+……学分 n),通过补考或重修而获得学分的课程成绩按 60 分计算。
(六)外语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 450 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 6.0 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 90 分及以上。
第七条 工作安排与程序
(一)推免工作分宣传动员、预推荐、正式推荐和接收录取四个阶段。
(二)宣传动员阶段工作在每个年度春季学期期末完成(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
(三)预推荐阶段工作在每个年度的8月份完成(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根据执行方案,对所有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预推荐排序,并将预推荐排序名单在学院张贴和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天。预推荐学生应满足本细则第六条除第六款外语成绩要求以外的其他全部条款,第六款中外语成绩到正式推荐阶段再统一确认。
(四)正式推荐阶段工作原则上在每个年度的9月25日前完成(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学院收到学校分配的正式推免名额后,根据执行方案在预推荐名单中按学校分配推荐名额的 1.5 倍确定正式推荐排序名单,并将正式推荐排序名单在学院张贴和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2 天。此轮公示名单中学生需要满足本办法第六条的全部条款。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正式推荐排序名单报送教务处。
(五)公示期内有被取消推免资格者,按学院公示差额排名向前递推。
第八条 普通推免生综合评价办法
在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普通推免生根据以下公式计算综合评价成绩。
综合评价成绩=学分加权平均成绩×90%+特殊学术专长成绩×10%
(一)学分加权平均成绩
以学院最后一次公示时,学生主修专业所有已修课程成绩为准。
(二)特殊学术专长成绩=A+B,当 A+B 超过 100 分时按100 分取值;综合评价成绩、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特殊学术专长成绩四舍五入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特殊学术专长成绩计分规则
A: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南工业大学且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且本人署名为第一)在北大中文核心、SCI、EI及《粮油科技(英文)》(Grain & Oil Science and Technology)刊物发表与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期刊级别认定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每篇计 20 分。论文应为期刊论文,以见刊或online在线发表为准。一旦查实学术不端行为,取消申请资格。
B:作为主力成员代表学校参加依据学校认定的国家级综合、单项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根据获奖级别、等级、排名计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励级别计分,除国家级综合赛事外,其余赛事按一、二、三 3 个等级进行计分,获奖年度设特等奖项的按一等奖对待,其他奖项以此类推,最多只对三个等级计分)。学生参加不在学校认定范围内的赛事获奖,不计分。竞赛级别认定以竞赛获奖证书取得时间为准。
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级综合竞赛计分标准如表1所示。
表1 国家级综合竞赛获奖计分标准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级别 | 等级 | 排名1 | 排名2-3 | 排名4-5 | 排名6-7 | 排名8及以后 |
国家级 | 冠军 | 100 | 90 | 70 | 45 | 30 |
亚军 | 90 | 80 | 60 | 35 | 20 |
季军 | 85 | 75 | 55 | 30 | 15 |
金奖 | 80 | 70 | 50 | 25 | 10 |
银奖 | 70 | 50 | 30 | 15 | 8 |
铜奖 | 50 | 30 | 20 | 10 | 4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级别 | 等级 | 排名1 | 排名2-3 | 排名4-5 | 排名6-7 | 排名8及以后 |
国家级 | 特等奖 | 80 | 70 | 50 | 25 | 10 |
一等奖 | 70 | 50 | 30 | 15 | 8 |
二等奖 | 50 | 30 | 20 | 10 | 4 |
三等奖 | 25 | 18 | 10 | 5 | 2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
国家级 | 等级 | 排名1 | 排名2-3 | 排名4-5 | 排名6-7 | 排名8及以后 |
金奖 | 80 | 70 | 50 | 25 | 10 |
银奖 | 70 | 50 | 30 | 15 | 8 |
铜奖 | 50 | 30 | 20 | 10 | 4 |
参加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等国家级单项竞赛获奖计分标准如表2所示。
表2 国家级单项竞赛获奖计分标准
级别、等级 | 排名1 | 排名2-3 | 排名4-5 | 排名6及以后 |
国家级一等奖 | 20 | 15 | 6 | 0 |
国家级二等奖 | 16 | 11 | 5 | 0 |
国家级三等奖 | 12 | 8 | 4 | 0 |
(四)参加依据学校认定的国家级综合、单项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计分,依据竞赛获奖证书或竞赛委员会官方公布的正式文件进行(公示期除外)。
(五)专业内部排名规则
在各专业内,根据学生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据以下情况进行先后排序:
1.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成绩一次性通过者优先。
2.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高者优先。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相同或均未考试通过,以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高者优先。
4.均未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且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相同者,以特殊学术专长成绩高者优先。
(六)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成绩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的,不计入特殊学术专长成绩。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在审核时从严把握。
(七)以下情况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有退役军人证)、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
2.特殊学术专长 A、B 项中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学生以第一完成人或独立完成的其他科研成果,以及获得的其他竞赛奖项。
(八)学院内部排名规则
在学院总排名中,先由各专业综合评价成绩第一名学生按照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再将各专业综合评价成绩第二名学生按照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后续各专业学生间排名依次进行。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参照第(五)款进行排序。
第九条 为保证推免生工作顺利进行,学院各相关部门应同时做好推免生的咨询服务及申诉解释等工作,确保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
第十条 学院各系室要高度重视,切实遵守推免政策,严肃工作纪律,遵循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名额推荐,切实做好推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推免工作各个环节公开、透明。
第十一条 对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已被录取的推免生如不能按时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或后续在校期间违背了第六条(二)(三)(四)款要求,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如本办法与上级部门最新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部门最新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方案同时废止,77779193永利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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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5日